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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地质地球所兰州油气中心纪委工作职责及委员工作分工
发表日期: 2009-11-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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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科学院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纪委工作职责。

一、工作任务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教育、保护、监督、惩处”的职能,为中心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研究讨论维护党纪的决定。

3、不断检查各党支部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维护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对党员干部实行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的有效监督。

4、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党的纪律。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比较重要和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案件中的党员处分,受理党员的控诉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5、坚持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以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提高与党内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并做好对掌管人、财、物的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

6、加强调查研究,协助党委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落实并及时向党委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执行情况。

7、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信访工作程序, 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8、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党支部书记、纪检干部进行相关政策及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努力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

9、完成院监审局、分院纪检组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监督职责

依据党章制定的《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在中心党委和上级纪检部门的领导下,履行监督职责如下:

(一)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的职责。纪委在党内监督工作中,其第一任务是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贯彻实施《党内监督条例》,负责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职责。主要任务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纪委的监督主要是监督党员领导干部下列情况:

1、是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对待权力,不以权谋私,廉洁自律,管好自己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2、是否学习和掌握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3、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是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重大决策和决议集体讨论,不独断专行。

4、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中心主要负责人的廉政勤政情况,工作能否以身作责,认真负责地管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谋利益,作风扎实干实事。不弄虚作假,顾全大局,团结同志。

6、是否坚持正确的用人方向,坚持干部“四化”标准,德才兼备的原则和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所规定的程序办理。

7、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按时缴纳党费。

(三)纪检查处职责。负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比较复杂的案件。重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查办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国有资产流失、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严重失职和渎职等案件。

(四)报告工作提出建议。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制度和决定的职责:一是向中心党委和院纪检组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二是就下一步党内监督及党外监督向党委和院纪检组提出建议;三是负责起草制定有关纪检、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规定和制度;四是就纪检和监督方面的问题,研究讨论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

(五)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和保障党员权利的职责。在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的工作中,一是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二是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三是保障党员的合法权利。

四、纪委委员工作分工

(一)纪委书记 丁祥来

1、主持纪委全面工作。

2、负责召开纪委委员会议,研究讨论相关工作。

3、组织本单位党员、科研骨干、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政治和业务学习。

4、及时处理群众检举、控告申诉材料,负责交办和催办工作。

5、负责对全体党员不断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

6、负责督促检查由纪检委员承办违纪案件的核查和审理工作。

7、安排各党支部、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8、完成院监审局、分院纪检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纪委副书记 金 健

1、协助纪委书记工作,纪委书记不在单位时,履行纪委书记职责。

2、组织和准备纪委召集的会议,负责会议记录。

3、负责起草纪委工作计划和有关文件的上报及下发工作。

4、负责纪检信息、纪委印章管理、纪委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5、组织对举报信件的调查处理与相关协调工作。

6、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检查工作。

7、负责纪检监察的宣传教育工作。

8、完成院监审局、分院纪检组和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纪委委员 王 琪

1、负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教育、保护、监督、惩处”职能。

2、负责检查违反政治纪律及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国有资产流失等案件。

3、负责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调查处理职能部门和行政干部以及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5、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纪委委员 王永莉

1、根据纪委每年的工作任务,积极向党政领导班子提出建议和改进办法。

2、负责纪检和监察材料的撰写、宣传报道及网络宣传工作。

3、负责监督各职能部门的从政行为和工作程序。

4、负责职工群众举报信件的查处工作。

5、根据上级纪检部门和中心领导的意图及指示,接受临时工作任务。

(五)纪委委员 孟建强

1、负责纪检内勤工作。

2、按照纪委制定的工作计划,负责逐项抓好落实。

3、对研究室、各部门落实工作计划情况,适时进行检查。

4、负责受理来信来访及检举、控告申诉材料,做好各类文件的归档工作。

5、负责有关文件材料装订、印刷、分发工作。

6、负责职工群众举报信件的查处工作。

7、协助完成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8、完成中心领导、纪委书记和副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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